河北省2021年第9号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发布时间:2021-04-05 浏览次数:894次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李玥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玥)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豆制品、罐头等11类233批次样品,检验合格222批次,不合格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4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乳制品1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抽检蜂产品7批次,粮食加工品14批次,豆制品5批次,罐头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赵县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初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初饮草莓味酸奶饮品,蛋白质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宁晋县家乐园天一万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精选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迁西县城关博利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晶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石家庄高新区俊江超市销售的标称安阳乐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黑核桃(复合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18号光明路市场张桂茹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衡水市桃城区阳阳粥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井陉县小作供销合作社景泰隆明珠商城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盛华园食品厂生产的琥珀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衡水市开发区晋文源削面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邯郸市佳韵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邯郸市佳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瓜子(原香味),霉菌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邯郸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枣强县张亮才大饼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大城县鑫达新天地多又好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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